问题 | 离婚办理需要带什么 |
释义 | 登记结婚所需证件以及材料: (一)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本以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二)双方当事人之间无直系血亲关系以及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声明 (三)三张两寸近期免冠半身红底或蓝底双人证件照 (四)若一方为再婚者,还应携带离婚证或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 (五)若一方当事人为港澳台同胞,须持有内地往来通行证、回乡证以及其他的有效手续 (六)若一方当事人为华侨,须持有护照 (七)若一方当事人为外国公民,须持有有效护照、有效国际旅行手续 一、离婚需要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协议离婚时,应当在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则应当在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二、办理离婚在哪办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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