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养了20年的继女,婚后不认继父了,继父可否起诉继女,索赔养育金? |
释义 | 您好,养育金不能索赔,但是在一定条件下,您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我国法律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其中,对于赡养费的要求,需要父母存在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情况下,才可以主张。虽然您起诉的是继女,但是民法典也明确规定,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所以,并不会因为是继女的关系而影响你主张赡养费的要求。同时,老年人权益保护法也对老年人的权益进行特别的倾向保护,第十九条规定了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希望您可以合理运用法律,为您自己的辛勤付出和老年生活保障,争取属于您的合法权益。 【相关法条】 《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九条赡养人不得以放弃继承权或者其他理由,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赡养人不履行赡养义务,老年人有要求赡养人付给赡养费等权利。 赡养人不得要求老年人承担力不能及的劳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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