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陪送嫁妆,我国法律认为属于赠与行为,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婚姻登记前的嫁妆应视为女方家属对女方婚前的个人赠与,属于女方个人财产。如果离婚仍然是女方的个人财产; 2、婚姻登记后陪送的嫁妆,如果女方家属不明确是对某方的个人赠与,则视为对夫妻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3、对于婚后赠与,男女双方可以同意属于个人所有或共同所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