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安局查出双重户口怎么处理? |
释义 | 注销多余的户口。 根据公安部门的规定,应注销多余的户口,一般按照户口登记时间先后顺序,注销其后登记的重复户口。公安局查到了双重户口会对其中一个户口核实后进行注销处理。 双重户口一般不会受处罚,如果是个人通过非正常手段所致,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触动法律,一经公安机关发现,是要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的。 双重户口,于法于情,都是应该严加杜绝的。它不仅造成资源分配的不对称,更是助长了“重婚”、“房多多”等不良现象的滋生,严重扰乱了社会管理秩序。 双重户口的注销程序如下: 1.一般个人主动申请注销户口,一是先定出申请,然后将两个户口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交给派出所核查。 2.选择注销其中的一个,然后收回要注销的户口本和身份证,户口注销以后派出所会出具注销证明。 3.拿着注销证明和未注销户口的身份证、户口本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证登记更改、到银行提取帐户资金,到民政局办理结婚证更改婚姻信息等等。 4.注销双重户籍手续并不繁琐,只要带上户口本、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申请表办理注销就可以注销。在办理注销户口时,公安机关会出具一份注销证明,只要拿着这份证明,可以更改如:"驾驶证"、"毕业证"等相关个人信息。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六条 公民应当在经常居住的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一个公民只能在一个地方登记为常住人口。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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