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拿到房产证还可以退房吗 |
释义 | 拿到房产证不可以退房。 房产证和土地证办理完毕之后,房屋的权已完成了转移,除非合同里有约定,否则一般情况下购房者是不能退房的。如果卖方已为购房者办理完毕房产证,但是卖方垫资,且合同有约定如购房者拒不按约定履行付款义务,卖方是可以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购房者退房并承担相应的损失,这种情况需双方到房地产发证机关办理房产证过户或注销手续。 办房产证提交的资料: 1、申请书(填写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房产局有空白的申请书,要开发商盖章的); 2、身份证(户主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领取测绘图纸(开发商在当地房产局测绘部门领取); 4、增量房确权证明书(房产局有空白的申请书,要开发商盖章的); 5、交易监证书(房产局有空白的申请书,要开发商盖章的); 6、交易监证书明细表(房地产交易监证明细表上盖房地产公司公章2份); 7、购房合同; 8、购房发票、契税发票(白纸裱贴好); 9、完税证明(白纸裱贴好); 10、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或单身证明); 11、户口本(城镇户口)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户口不在城区的)提交以上资料7个工作日后户主即可凭身份证去当地的开发商或房产局领取房产证。 综上所述,房产证办理完毕之后,房屋的所有权已完成了转移,除非合同里有约定,否则一般情况下购房者是不能退房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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