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式托育的政策有哪些 |
释义 | 《实施方案》提出了相关的补助政策。具体来看,公办养老服务机构能力提升项目和公办托育服务能力建设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原则上按照东、中、西部地区分别不超过床均建设投资或平均总投资的30%、60%和80%的比例进行补助。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建设项目,采用定额补助的方式,按每个新增托位1万元的标准给予支持。 一、托育机构的国家补贴 1、营利性机构则按照新建和改扩建的托育项目补助进行申报,申报成功后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按每个新增托位给予1万元的补助,这个补贴是一次性的,仅为首次申请,且只有一次补贴; 2、非营利性的托育机构申报普惠托育补贴,每年申请,一般一年中有两次补贴,分别是在每年5月份的第三周前申报本年度下半年的补贴,每年10月份的第三周前申报次年上半年的补贴,逾期申请无效。 二、托育政策的出台 1、适用于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服务的托育机构; 2、为规范托育机构的登记和备案管理; 3、举办事业单位性质的托育机构的,向县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申请审批和登记;举办社会服务机构性质的托育机构的,向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申请注册登记等。 三、国家对托育的新政策 1、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机构编制部门或民政部门注册登记; 2、举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的,在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登记。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经核准登记后,应当及时向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备案。登记机关应当及时将有关机构登记信息推送至卫生健康部门。 法律依据: 《“十四五”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工程和托育建设实施方案》 第一条 要深入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一步深化养老托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注重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完善服务体系,更好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与此同时,这也与我国放开三孩的生育政策相适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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