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就目前来讲,代课教师还存在很多,是指在学校中没有事业编制的临时教师,1984年底以前他们被称为民办教师,在此前从教的临时教师基本被转正或清退,1985年在全国一刀切不允许再出现民办教师。国家教育部也在2005年提出了将逐渐取消代课教师,但是到现在为止,并没有出台任何一个正式的相关文件,国家在2011年发文,禁止招聘新的代课教师。目前各地的解决办法是:为代课教师转正;提高代课教师的工资收入并补缴社会保险。代课教师虽然没有任何“名分”,且没有完全享受教师的待遇,却在特定历史阶段发挥着积极作用,特别是在西部地区和偏远农村为维系义务教育承担着历史责任。依据现行劳动法律规定,代课教师应该享有与正式教师同工同酬的待遇。在无法转正的情况下,可以向教育部门提出同工同酬、补缴社保的要求。 代课教师2021年政策 2021年没有新的代课教师政策。地方政府出台的代课教师新政策是:“对具备教师资格、符合教师资格条件、未报考的,根据岗位需要进行考核,妥善安排转岗。寄宿制学校后勤服务岗位、扫盲岗位等社会岗位用人时,应优先安排替补生。”代课教师与单位的关系已经形成。补偿待遇和标准适用《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辞退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足六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