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登记中心属于事业单位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动产登记中心属于不动产登记局(国土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由房管所原班人马和国土局一部分人员组成,承担职能就是不动产登记局职能,这样做就可以把房管所原来事业人员分流安置。 不动产登记部门作为国土局下属部门,待遇和一般公务员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差不多,上的是朝九晚五班,作息比较规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的效力和管理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登记簿与不动产权属证书的关系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一十八条 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复制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第二百一十九条 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合理使用,利害关系人不得公开、非法使用权利人的不动产登记资料。 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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