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国家规定98天),增加产假三个月,给予其配偶护理假一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视为出勤。也就是说,如果3个月中有两个月是31天,那么最长是190天的产假!此外,还给予其配偶护理假1个月。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