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根据城市房屋使用安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三款规定,房屋装修不得产生妨碍他人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的噪声、粉尘、臭气等环境污染。在十二时至十四时以及二十时至次日七时,不得进行产生噪声等污染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的装修活动。生活在集中小区的居民,一般业主委员会也有守则规定,由物业具体来监督实施,你可以向物业反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使用安管理条例》 第二十一条 房屋装修不得产生妨碍他人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的噪声、粉尘、臭气等环境污染。在十二时至十四时以及二十时至次日七时,不得进行产生噪声等污染影响他人正常休息的装修活动。生活在集中小区的居民,一般业主委员会也有守则规定,由物业具体来监督实施,你可以向物业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