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宅基地怎么改户主去哪个部门 |
释义 |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变更一般是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窗口进行办理。设立宅基地使用权是登记对抗;如果是转让宅基地使用权是,那是登记生效。宅基地证更改户主的程序是:持原户主以及经办人身份证、户口本等基本身份信息证件到县级土管部门申请变更登记、审查证件、情况调查、测量尺寸、填写报表、上报审批、更改换发新证。农村宅基地变更户主只需村委会出一个更改户主的证明,然后去国土局办理即可。 宅基地从名义上是严禁买卖的,同时农民私下购买或者出售宅基地,所持有的购房合同无效,法律不会给予任何保障,同时只能够转赠或者赠与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宅基地不在赠与的范畴,而且还有一个规定,那就是必须是本村户口才能实行赠与,如果是外村的或者城里的,那么合同就不会生效。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四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二)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三)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土地管理法》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农村村民要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应通过申请并获得有权机关的批准。 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必须具备如下条件:第一,必须是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申请人必须是无宅基地、家庭人口众多确需分户居住的,因国家或乡(镇)建设需要另行安排宅基地的或者在农村落户需建住宅而无宅基地的情况的的村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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