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担保物处置后是否可以解除抵押权? |
释义 | 法律分析:在担保物处置后,抵押权是否可以解除取决于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协商约定以及抵押物是否已经全部清偿,如果协商一致并且债务已经完全清偿,抵押权可以解除。但如果存在争议或者债务未完全清偿,抵押权则暂时无法解除。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担保物出卖价款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就不足部分追偿。”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九百零九条:“当事人认为需要变更、解除抵押权的,应当依法协商,协商不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变更、解除。”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违约方有权保留抵押权,要求支付全部价款或者按照约定的期限履行。抵押物逾期未清偿债务的,抵押权人有权依法处分抵押物。” 以上法律依据表明,担保物处置后是否可以解除抵押权,需要根据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协商情况以及抵押物是否全部清偿来综合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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