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申请专利发明步骤如下: 1、准备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说明书摘要、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说明书附图等; 2、提交材料,可以直接去专利局大厅或地方的专利代办窗口或通过邮寄的方式递交; 3、国家专利局下发受理通知书,正式进入审批流程; 4、缴纳申请费,除直接去专利局收费处、专利局代办处缴费外,还可通过银行或邮局汇款缴纳申请费; 5、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初审合格后进入实质审查,实质审查认为符合授予专利的条件则可授权专利,不合格的经修改重新递交后,审核符合专利授予条件的授予专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六条 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名称,发明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有附图。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要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清楚、简要地限定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第十九条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将在中国完成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应当事先报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程序、期限等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执行。 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申请人提出专利国际申请的,应当遵守前款规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有关国际条约、本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处理专利国际申请。 对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向外国申请专利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中国申请专利的,不授予专利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