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网赌玩家怎么处理: 1、网络参加赌博的人如果是以赌博为业的,其就涉嫌成立赌博罪,依法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其赌资属于非法财产,是不受法律所保护的,一旦被警方收缴,会予以没收处置。如果不是以赌博为业,也不属于聚众赌博的,不成立犯罪。 网络赌博是违法犯罪行为,具欺骗性和危害性,“庄赢客输”“十赌十输”是赌场的“不变规律”。网络博彩类型繁多,由于受时间、地点等不确定因素影响,一般还是以“结果”型的赌法为主。 网络赌博的认定标准如下: 1、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投放广告、发展会员、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的; 2、为赌博网站提供资金支付结算服务,收取服务费数额在1万元以上或者帮助收取赌资20万元以上的。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