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务派遣被辞退有n加1补偿吗 |
释义 | 劳务派遣被辞退有n加1补偿。 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规定情形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其中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应该支付你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N;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并且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还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俗称N+1; 劳务派遣合同注意问题: 1、明确规定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防止派遣公司不签、迟签劳动合同; 2、明确规定派遣公司有缴纳社会保险的法定义务并承担没有依法缴纳的法律责任,防止派遣公司不缴、漏缴社保; 3、派遣公司如果拖欠克扣工资会导致员工难以安心工作,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发放工资的日期,并规定未经用工企业同意,派遣公司不得以任何名目直接扣除员工工资; 4、双方可以约定派遣员工在哪些情形下叫以退回劳务公司及员工退回方式; 5、双方可以约定工伤事故、劳动纠纷如何处理,费用如何分摊; 6、双方应当明确约定违约责任,用工企业在派遣合同中应明确规定派遣公司违约应承担所有损失并且用工企业有权解约。 综上所述,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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