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是哪个? |
释义 | 行政复议的适用范围和申请程序:一是对具体行政行为向上级地方政府申请复议;二是对市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工作部门的行为,可以选择向本级政府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三是对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行为不服,向其申请复议,复议决定不服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四是对实行垂直领导的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机关的行为不服,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复议。 法律分析 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三是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四是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拓展延伸 行政复议流程中的部门是什么? 在行政复议流程中,申请行政复议的部门是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机关是负责受理和审理行政复议申请的机构,其具体层级和组织形式因国家而异。在中国,行政复议机关通常是设立在各级政府部门中的独立机构,如市级行政复议机关、省级行政复议机关等。行政复议机关负责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如果申请人对某一行政行为不满意,可以向行政复议机关提出申请,要求对该行政行为进行复议。行政复议机关的设立旨在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结语 行政复议是一种有效的解决行政争议的途径。根据不同情况,当事人可以选择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上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选择向同级或上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于国务院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向其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时,还可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或向国务院申请裁决。对于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应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的设立旨在保障公民的权益,维护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公正性。通过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获得公正的处理结果,实现法治社会的建设和进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二条对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由申请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第十三条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所属的县级地方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该派出机关申请行政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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