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地起火责任的划分 |
释义 | 工地起火责任的划分为以下: 1、从失火原因判定谁该承担责任; 2、从失火时工地方负责人应急和施救力度判定工地方负责人的责任; 3、从工地方负责人日常防火教育和管理判定工地方负责人的责任。 责任划分是怎样的? 事故责任分为全部责任和主要责任等,根据责任的划分才能够确定由谁来承担损失。事故责任划分的依据是建立在事故原因分析的基础上的。也就是说,当我们知道了事故发生的原因,就可以根据原因找到这个原因造成的人,这个人(包括相关的各类人员)就是事故的责任人。 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分别由司法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进行。引起火灾发生的直接责任人可能构成放火罪、失火罪;对火灾的发生或蔓延扩大负有责任的其他人员,可能构成消防责任事故罪、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等;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九条 违反消防管理法规,经消防监督机构通知采取改正措施而拒绝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九条之一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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