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管是合并分立,原劳动合同都应该是有效合同,由合并或者分离后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合并,由合并之后的单位进行接纳;分立,由原单位领导与个人协商去处,单位与个人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可以诉诸仲裁或者起诉。 一、合并要求重签要赔偿公司员工吗 如果公司在合并后要求重签合同,员工一般是没有赔偿的。用人单位合并的,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要求重签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才需要赔偿员工。 二、劳动合同内容更改能否拒签 续签劳动合同内容变更可以拒签。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主体变更,与劳动者协商变更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不同意的,劳动者可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分立后,劳动者应当起诉谁呢 用人单位合并或者兼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以合并或者兼并后的用人单位为被诉人。用人单位分立的,其分立前与劳动者发生的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被诉人。用人单位分立成为若干单位后,对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分立后的单位均为被诉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