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卡的性质和作用 |
释义 | 保险卡是保险业务中主要的保险凭证。保险凭证又称“小保单”,实际上是一种简化了的保险单。凭证上不印保险条款,只有有关项目,但其与保险单具有同样的效力。凡保险凭证上未列明的内容均以相应的保险单的条款为准,两者相抵触时以保险凭证上的内容为准。我国的货物运输保险、团体人寿保险和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保险中,大量使用了保险凭证。保险卡作为重要的保险凭证,载明所保车辆、险种、期限以及所依据的保险单号,并加盖保险公司的印章,应具有合同性质。保险卡对外是证明车辆保险的重要凭证,也是公安交巡警及交通部门公路执法中查验车辆及车辆年检时证明车辆是否保险的有效证据。2006年7月1日实施的“交强险”,则必须将保险凭证放置在车辆的显著位置,以便查验。 一、公司车辆年审需要哪些资料 1、《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公车须附企业代码证书复印件及填写《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2、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拓印纸粘贴在《机动车查验记录表》相应位置上;3、行驶证(正副页);4、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副本);5、自修车辆或修理厂承修的车辆需在查验表上盖章(新车第一、二次参加年检时可免);6、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7、轻型汽油车的需提供采用稳态工况法检测的尾气检测合格报告单;8、委托本地核发合格标志的需提供《委托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和回执;9、涉及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和交通事故的应事先处理完毕;10、法院查封的车辆需要办理定期检验的,凭法院提供的证明、凭证办理;11、代理的,需提交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和机动车所有人的书面委托。 二、交强险在保险合同里没有 购买交强险后交强险,就在保险合同里,保险公司填写一份购买交强险的信息,以作为已经购买某车某时间段的凭证。交强险保单一式两份,保险公司和客户各保留一份。在案子出现后客户需要拿这份保单向保险公司索取赔偿。 交强险保险单是车辆缴纳保险的凭证。根据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核发交强险保险单,并证明投保人已经购买交强险。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交强险保险单也是约定保险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的重要证明。 交强险的保险合同是由当事人他办理交强保险的车牌与车辆的相关信息,还有当事人的相关信息,以及他在购买的具体金额,还有保单号等等来组成。当事人的投保信息就包括了他的身份证号码,还有他的地址,最重要的是这个车辆的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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