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地址:东悦巷6号;南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中心(市民中心部)地址: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民中心2楼;南宁市社会保险事业局青秀管理部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45号金融大厦A座2楼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