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一次性补助 2021年7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在这个重要而特殊的年份里,为充分体现党中央对老党员的关怀和尊崇,决定向新中国成立前加入中国共产党、目前健在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每人发放一次性生活补助金5000元。 2.每年生活补贴 从2006年1月1日起,对建国前入党的农村老党员和未享受离退休待遇的城镇老党员发放生活补贴。从2020年8月1日起每人每月提高50元,补助标准调整如下: 1937年7月6日前入党,提至每人每月820元; 1937年7月7日至1945年9月2日入党的,提至每人每月760元; 1945年9月3日至1949年9月30日入党的,提至每人每月680元。 3.走访慰问金 目前,各地政府正在积极开展老党员走访慰问活动。6月21日,张家界永定区民宗局党组书记屈湛军一行到区民宗局乡村振兴帮扶村西溪坪街道杨家溪村,开展了走访慰问老党员,并了解老人及家属的健康及生活状况,并为困难党员送上慰问金,表示组织对他们的关心和节日的祝福。 法律依据:《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 第十九条 党费必须用于党的活动,主要作为党员教育经费的补充,其具体使用范围包括:(1)培训党员;(2)订阅或购买用于开展党员教育的报刊、资料、音像制品和设备;(3)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4)补助生活困难的党员;(5)补助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党员和修缮因灾受损的基层党员教育设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