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腰椎突出工伤鉴定 |
释义 | 腰椎间盘突出的工伤鉴定标准:如果劳动者符合两个以上横突骨折、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小于1/2者等情形的,能鉴定为工伤九级;如果劳动者符合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等情形的,能鉴定为工伤十级。​单位和个人申请工伤鉴定需提供: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三、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四、医疗机构出具了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及初次治疗病历复印件。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齐的全部资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齐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如果腰椎间盘突出是由于上班引起的,那么就可以认定为工伤。腰椎间盘突出一般属于职业病,职业病可以认定为工伤。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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