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手机短信能作为离婚的证据吗 |
释义 | 手机短信在离婚中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但是应当符合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一、民事诉讼的证据有什么效力? 具体规则是: 一、合法性规则: 证据的合法性主要是证据的资格也就是证明力的问题,包括主体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等。 二、客观性规则: 证据的客观性即证据的真实性,当事人必须保证所提供的证据是客观真实的。 三、关联性规则: 证据的关联性是指只有与本案有关的事实材料才能作为证据使用。 二、证据三性指什么 证据的“三性”是指证据的合法性、客观性和关联性三大特性。 1、证据合法性,侧重于形式,主要解决证据资格也就是证明能力的问题。 2、证据真实性,即证据所表达的事实或内容是真实的,不是臆想或虚构的。 3、证据关联性,是指证据与待证事实必须密切相关,具备证明待证事实的属性。 三、肇事逃逸怎么证明不知情 根据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的相关规定,如果要在肇事逃逸中证明不知情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而且该证据必须同时具备合法性、关联性、客观性。只要有充分的证据能够证明肇事者不知道发生交通事故而离开现场的,就不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一般指的是肇事者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的追究而逃离肇事现场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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