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菏泽市人才落户如何办理 |
释义 | 一、菏泽市人才落户如何办理 审批部门出具的迁入人员审核表。迁入人员的原籍户口簿。符合学历或职称条件,由人事局人才中心办理的,持有效的毕业证书(有学位的还需持学位证书,下同)或职称证书。符合正处级以上条件,由市委组织部办理的,还需持任职命令。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书、离婚证书或未婚证明,下同)。特殊情况的,持相关材料。 二、菏泽市人才落户办理受理条件 1、本市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三十五岁以下的人员; 2、本市高新技术企业需要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 3、获得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员; 4、本市紧缺、急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5、具有特殊才能的各类人员。 二、菏泽市人才落户办理受理流程 1、引进人才单位的申请函(含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原件等); 2、引进人员申请表; 3、引进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的资格证书; 4、引进入员的学历证书; 5、引进人才条件认定证明; 6、外省市同意调动的函(原件); 7、引进人员的近期体检表; 8、引进人员的政治表现,业务考核情况(原件); 9、能够反映引进人员业务能力的材料,如奖励、专著、论文等有关材料; 10、调动及随迁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户口迁出迁入地地址、派出所名称及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其它必须的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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