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宁摩托车进市区怎么处罚? |
释义 | 200元罚款,记3分,严重者可以扣车。 依据2019年3月31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南宁市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第十条:禁止摩托车在本市绕城环道以内的道路通行,但以下情形 除外: (一)属于本市用于应急抢险、公共服务和执勤执法的专用摩托车; (二)本通告发布之日前已经登记为本市区籍的两轮摩托车,在本市快速环路以外的道路(含快速环路)通行的; (三)本通告发布之日前已经登记为本市区籍的正三轮摩托车,每日21时至次日7时在本市快速环路以外的道路(含快速环路)通行的。 因此,2019年3月31日之后注册的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除本市用于应急抢险、公共服务和执勤执法的专用摩托车外),禁止在本市绕城环道以内的道路通行。 根据南宁市相关规定,只有市区牌照的摩托车才能在快环以内的市中心区域行驶。非南宁市区牌照的摩托车只能在快环以及快环以外的区域行驶。如果外地牌照的摩托车违法进入快环以内的区域行驶,将面临处罚。而已经达到报废期限的市区牌照的摩托车,不能到快环以外的地区或农村地区行驶,必须强制报废,不能再上路。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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