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产假可以晚于生产日吗? |
释义 | 律师分析: 不可以。女性的产假大部分是从分娩前的两个月或者半个月开始计算的,但是不能在宝宝出生以后开始计算,这也是从女性临近分娩时的身体状态角度出发考虑,临近分娩的女性身体出现不适以后就可以休产假。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