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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水污染防治法规定
释义
    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一.水污染的原因
    1.沿海地区海水入侵和倒灌。海水倒灌是指海水入侵淡水含水层的现象。造成海咸水入侵的主要原因是地下水淡水的过量开采。如果地下淡水过量开采,滨海或岛屿上淡水—海水界面可以处于不平衡状态。我国北方沿海地区,进人80年代以来,出现连续多年的干旱,降雨量偏低,地下水补给量减少,但是工农业需用水量却不断增加,地下淡水"入不敷出",导致海水入侵。
    2.工业污染。工业“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是地下水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工业废水如工业电镀废水、工业酸洗污水、冶炼工业废水、轻工业废水和石油化工有机废水不经过处理而排人城市下水道、江河湖海或直接排到水沟、大渗坑里,导致地下水化学污染。
    3.农业污染。由于农业活动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源主要包括土壤中剩余农药、化肥、动植物遗体的分解以及不合理的污水灌溉等。它们引起大面积浅层地下水质恶化,其中最主要的是NO3—N的增加和农药、化肥的污染。
    4.生活污染。一边是经济的不断发展,大量塑料、金属、电池等不可消化的新垃圾出现,一边是基础设施和管制的缺失,农村污水、垃圾直排现象愈发严重。生活垃圾随着日晒雨淋及地表径流的冲洗,其溶出物会慢慢渗入地下,污染地下水。从"随手拍家乡污染"活动中网友发布的图片看,这一类型的污染成为最直观也最受网友反感的污染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三条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优先保护饮用水水源,严格控制工业污染、城镇生活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积极推进生态治理工程建设,预防、控制和减少水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水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防治水污染的对策和措施,对本行政区域的水环境质量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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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9:3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