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银行抽贷压贷是导致很多企业资金链断裂,面临破产倒闭危机的根源,应对银行抽贷压贷要讲究专业性、科学性、合法性,否则就会被司法起诉,走上“被破产”、“被倒闭”的道路。企业可以借助像上海中和正道这样的专业债务危机应对机构的力量进行应对,合法、专业的剥离银行债务,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第三十一条 中国人民银行依法监测金融市场的运行情况,对金融市场实施宏观调控,促进其协调发展。 第三十二条 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对金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一)执行有关存款准备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二)与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有关的行为; (三)执行有关人民币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执行有关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 (五)执行有关外汇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执行有关黄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七)代理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国库的行为; (八)执行有关清算管理规定的行为; (九)执行有关反洗钱规定的行为。 前款所称中国人民银行特种贷款,是指国务院决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向金融机构发放的用于特定目的的贷款。 第三十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执行货币政策和维护金融稳定的需要,可以建议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建议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回复。 第三十四条 当银行业金融机构出现支付困难,可能引发金融风险时,为了维护金融稳定,中国人民银行经国务院批准,有权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