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人民法院作出错误判决,当事人没有上诉的,人民法院、检察机关发现审判监督有错误的,可以申请再审或者抗诉。同时在请求法院去按照审判监督的程序进行审查,对一些错误的判决进行再审纠正。一般情况下,发生了法律效力的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需要按照第一审的程序去进行审理。如果是发生了法律效力的判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就要跟着第二审的程序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的案件,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一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当事人可以上诉;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是由第二审法院作出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上级人民法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审的,按照第二审程序审理,所作的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