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撞人了怎么处理? |
释义 | 1、出了事故不要害怕,立刻打110和保险公司。对方伤重请直接播 120,留在现场等交警。 2、不要垫付,如果交警要扣车,就让他扣,所有他需要的资料都给他。自己步行或者打车上下班,15个工作日直接去交警大队要验车报告。不给就立刻即刻马上不要迟疑的到交警同一栋办公楼找到一个叫'行政科'的地方提出行政复议。然后拿着验车报告去提车,停车场1分钱都不要给他,拿着验车报告直接就可以拿车,如果对方不给车,直接打 110,说有人非法扣车。(验车和停车是不要钱的。国家有财拨专门用于这一部分。而且一般停车场都不是交警自己的,都是外包的。)这一部分要是担心自己的新车扣了以后被损,就提前自己拍照,然后弄一个车衣去盖起来。 3、拿到车该上班就上班,不上班就休息,千万不要紧张。现在要做的事情就是不要去医院找打,也不要主动打电话调解。等他们联系,或者交警通知处理事故。任何关于医院的费用说请和我的保险公司联系。连面都不用出,保险公司就请非常专业的讼棍帮打官司。最后要赔多少,完全不用自己管。 4、现在要考虑怎么拿回自己的行驶证。经过第三点,这个时候对方要么接受调解愿意接受交警认责比例,把发票给去报销,然后签字,拿回行驶证。要么对方不愿意调解,那就告。时间一长,要么保险公司答应赔,要么伤者自己接受调解。法院一判下来,就可以直接拿判决书去找交警,约对方一起去,签字拿回东西。对方不去,直接找交警。 5、修车部分很简单,该修的地方,保险勘探现场的时候会有一张现场单,拿去 4S,其他他们会搞定。 6、营养部分,误工部分,不要私下答应,当地有一份很完整的赔偿标准,对方拿出所有的发票和证明后交警开具调解书,拿去保险公司都能报。 7、三不一没有原则:不垫付,不探望,不调解,没有钱。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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