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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才收到房产证,关于房产处理问题有哪些?
释义
    离婚时未取得房产证的房产不会在判决中处理,但当事人可在取得房产证后另行起诉分割。对于房产证上有第三人名字的房产,法院也不会处理,需当事人自行提起分割诉讼。
    法律分析
    (一)如果在离婚时没拿到房产证的,法院在离婚判决时将会对房产不予处理。
    按照目前的情况,要是在离婚时还没取得房产证的大部分是由于现在房子还在还贷中,因此还没拿得房产证。这种情况下,离婚时想要分割房产的话,不管是夫妻一方婚前付了部分房款,婚后共同还贷,或者是说一方用个人财产还贷的,只要尚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法院在离婚判决时将会对房产不予处理。
    (二)离婚过后,当事人可以在正式取得房产证后再向法院另行起诉。
    虽然法院对没有房产证的房子不予处理,但不是真的不管,只要在贷款中的房子正式取得房产证的时候就可以另行起诉确定分割。所以,当事人在取得房本前可以先安心住着,拿到房本之后在确定具体的分割。
    (三)注意,在离婚判决时对房产证上有第三人名字的房产法院也将会不予处理。实际中法院一般不会将其主动追加为第三人,所以在进行离婚诉讼时会采取如下措施:
    1、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房屋部分的财产分割不予审理,由当事人另案起诉;
    2、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将案件中止审理,告诉当事人另行提起析产之诉,后根据析产之诉的判决结果,对夫妻共有部分的房屋进行分割。
    拓展延伸
    离婚后收到房产证,如何合理分割共同财产?
    离婚后,对于收到房产证这一共同财产的处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进行合理分割。首先,可以考虑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可以就房产的归属、分割比例等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功,可以寻求法律程序解决。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可以根据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婚姻期间的贡献等因素来进行公平的财产分割。在法院裁决后,可以通过房产转让、赔偿等方式来实现合理分割。此外,如果双方有子女,也需要考虑到子女的利益,确保他们的居住权益和生活稳定。因此,在离婚后收到房产证,合理分割共同财产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合适的解决方式。
    结语
    离婚时未取得房产证,法院不处理。离婚后取得房产证后可再起诉。注意,房产证上有第三人名字的房产法院也不处理。离婚后对房产的处理需根据具体情况分割。可通过协商或法律程序解决,考虑财产状况、婚姻贡献等因素。确保子女权益和生活稳定。合理分割共同财产需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并采取合适的解决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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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9:4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