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婚同居期间赠送财物是否返还,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未婚同居期间赠送财物若不以结婚为目的,则无需返还。解除同居关系无需程序,只需双方一致同意,无需签订协议。赠与分两种情况:一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如彩礼,分手前应适当返还;二是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只要协议真实且合法,符合道德规范,应认定有效。 法律分析 《民法典》规定未婚同居期间赠送财物若是不以结婚为目的,则是不需要返还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任何的程序,只要双方达成合意即可,也不需要签订协议。具体如下几点:(一)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若是赠与的内容是以结婚为目的,属于彩礼性质,若在婚前分手,则应结合具体案情适当返还。(二)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对于未婚同居的双方只要其所签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及社会道德、公序良俗,应认定有效。 拓展延伸 未婚同居期间赠送财物的法律归属及返还规定 未婚同居期间赠送财物的法律归属及返还规定涉及到民法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未婚同居期间赠送的财物属于赠与人的财产,受到法律保护。如果赠与人主张返还财物,需要证明赠与行为的真实意思表示、财物的实际交付以及受赠人对财物的接受。此外,根据具体情况,法院可能会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财产归属的公平性等因素来判断是否返还财物。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法律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具体的规定应当参考当地的法律法规。 结语 根据《民法典》规定,未婚同居期间的财物赠与若非以结婚为目的,无需返还。解除同居关系无需程序,只需双方达成一致。赠与分为以结婚为目的和非结婚目的,前者应适当返还,后者需符合法律和道德规范。根据民法相关规定,未婚同居期间赠与的财物属于赠与人财产,需真实意思表示、实际交付和受赠人接受。法院可考虑双方经济状况、财产公平归属等因素判断是否返还。需注意地区法律规定可能有异,参考当地法律法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因分割造成其他共有人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