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民事诉讼普通程序与简易程序的区别: 1、立案的方式、手续不同。 普通程序的立案方式是群众举报一一部门移送一执法检查一一上级交办;而简易程序立案是在执法检查中,当场发现违法事实,予以处罚。 2、调查的内容、形式不同。普通程序调查取证比较复杂。简易程序调查取证比较简单,只要是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处罚依据,就可以依法作出处理。 3、处罚的幅度不同。普通程序适应的处罚幅度更高。 4、结案的时间不同。普通程序结案时间少则半年,多则几年;简易程序最长时效不超过三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条 简单的民事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不受本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