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低收入家庭是低保户吗 |
释义 | 低收入家庭不是低保。低保指因家庭成员存在重度残疾或疾病丧失劳动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补助的家庭。其住房或收入明显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居(村)民。城市低保是在城市已经建立了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等“三条保障线”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实行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 低保家庭,一般是指因家庭成员有重度残疾或者失去劳动能力,人均生活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家庭。他们可以享受当地的最低生活补助,一般分为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两大类,农村低保线略低一些。 低收入家庭实际上算一种家庭,只是人均收入过低而已。理论上低收入家庭包括了低保家庭和城乡特困人员,因此低收入家庭人员数量更多。 国家的法定认定依据是《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民发〔2008〕156号),不过全国并没有统一的具体标准。 低收入家庭,实际上主要是针对2008年国家推动城乡居民住房保障的一种政策而设立的标准。城镇居民的低收入家庭可以申请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两限房等特殊保障,各地在其他社会救助方面也在努力拓展其范围。比如有的地区对低收入家庭会代缴其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个人部分。 总体来看,低收入和低保家庭实际上都是收入很低的一类家庭,希望国家能够制定切实有效的政策,既能够保障他们生活,也能够保障他们脱贫,自力更生。未来会越来越好的。 法律依据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二条 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均有从当地人民政府获得基本生活物质帮助的权利。 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不包括优抚对象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的抚恤金、补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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