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定抵销情形有哪些呢? |
释义 | 行使法定抵销权的条件有: 1、须双方互负债务,换言之,双方互享债权。主张抵销的一方债权是主动债权,被抵销的一方债权是被动债权。 2、双方债务的给付种类、品质相同。例如,债务是否超过诉讼时效。 3、须主动债务已届清偿期,被动债权无须到期。 4、须双方的债务均不属于不能抵销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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