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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低保审核的时候具体有哪些内容
释义
    低保审核的时候具体内容:
    查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这三个方面。家庭可支配收入主要包括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净(纯)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家庭财产主要包括大额财产、机动车辆、船舶,房屋,债权、股权和其他财产等。
    收入情况是低保调查核实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工资性收入:指就业人员通过各种途径得到的全部劳动报酬和各种福利并扣除必要的就业成本,包括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等。
    经营净收入:指从事生产经营及有偿服务活动所获得全部经营收入扣除经营费用、生产性固定资产折旧和生产税之后得到的收入。
    财产净收入:指出让动产和不动产,或将动产和不动产交由其他机构、单位或个人使用并扣除相关费用之后得到的收入。
    转移净收入:转移净收入指转移性收入扣减转移性支出之后的收入。其中,转移性收入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对居民的各种经常性转移支付和居民之间的经常性收入转移。
    一、要申请低保,必须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能力的城市居民。
    2、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
    3、持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农业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农业户口或外地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家庭成员。
    4、原为本市非农业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办理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标准的人员。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人员。
    二、申报资料:
    1、本人申请,并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需明确是所在地户籍);
    3、导致贫困的相关证明材料,如:病情证明、受灾情况证明等。
    4、家庭收入证明。
    三、办理流程:
    1、申请对象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提供有关材料、填写申请表;
    2、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填报情况;
    3、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审批决定。决定批准的,报区县民政部门备案并通知申请人;对不予批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 批准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由管理审批机构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5、从批准之月起发放低保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
    第四条 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和家庭财产是认定低保对象的三个基本要件。
    持有当地常住户口的居民,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低保标准,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低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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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1 20:57: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