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办理失业保险的流程:1、本人自失业之日起30日内,持有关手续,到户籍机关劳动保障处办理失业证或者是恢复失业状态;2、持有关证件到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失业保险服务区”,办理登记失业保险金的申请手续。同时一定要注意,如果当时人超过60天没有办理失业登记的,就会被视为自动放弃领取失业保险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