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老师不让学生上课违法吗
释义
    老师不让学生上课属于违法行为。
    1.老师的义务就是教育学生,完成教育教学计划。教师应当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2、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所以老师不让学生接受正常的教育,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3.作为国家公民的适龄儿童、少年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七条 规定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第八条_淌τΦ甭男邢铝幸逦瘢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三十七条 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教师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之一,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5 22:04: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