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拘留期间是不可以使用手机的。根据相关规定.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保管。由于手机并不属于生活必需品。 所以只有在被拘留人解除拘留出所时.拘留所民警对其人身和随身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并返还代为保管的财物。 被拘留人需要打电话的,应当向民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 .使用拘留所内固定电话进行通话.通话费用原则上自理。 被拘留人打电话应当遵守拘留所的管理规定, - -般不超过3次,每次不超过10分钟。 法律依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拘留所收拘被拘留人,应当对其人身和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严禁将违禁品带入拘室。被拘留人的非生活必需品及现金由拘留所登记并统一-保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