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规则扣分罚款明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交通规则扣分明细: 1.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一次记12分。 2.驾驶人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一次记12分。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一次记9分。 4.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一次记9分。 5.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一次记6分。 6、扣分的其他规定。 二、交通规则罚款明细: 1.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2.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3.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4.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5.其他罚款规定。《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 (一)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停车的; (四)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或者故意遮挡、污损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 (六)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七)连续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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