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司不可以单方面注销财务负责人,除非财务负责人有重大过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取消财务负责人的方法及注意事项 1、明确办理地点。对于一个单位要变更财务负责人,那么就需要到当地主管的国税局以及地税局变更,一定要将两个税务局都申请变更,否则出现问题得不到有利依据。 2、填写变更申请。我们到了税务机关以后,找到办税服务厅的窗口人员,告知申请事项,索取相应的表格,然后填写一份税务变更申请的表格,让税务部门审批。 3、提供身份证明。我们应该先税务机关提供相关变更人员的身份证明,比如单位财务负责人以及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以便税务机关进行身份认证使用。 4、提供任职文件。我们应该向税务机关提供新的财务负责人的任命文件,通常是任职通知或者任命书的文件形式,表示单位重新任命了一位新的财务负责人。 5、证明从业资质。对于公司的财务负责人,就必须有相应的资质,也就是说,从事会计工作的从业证明原件,比如会计师资格证书等,并提供相应复印件。 6、通知管理人员。通常情况下,税务机关都有专管员制度,每个企业都有自己的专管员,当我们的财务负责人更改以后,要第一时间通知专管员,以便掌握情况。 二、关于注销财务负责人的答疑 网友提问: 我辞职了,老板一直没有去办理财务负责人变更怎么办? 律师回复: 劳动者是公司财务负责人,离职后公司仍然不更换财务负责人的,劳动者可与公司协商处理,劳动者与公司协商未果的,可以带上离职证明到公司所在地工商局或就业局进行反馈。 网友提问: 如何查询原公司现在的财务负责人已经将自己注销? 律师回复: 可携带相关财务证明到财务局进行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