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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退工原因不是个人解除
释义
    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
    退工原因终止合同和解除合同区别
    开具对象不同:退工单和离职证明是不一样的,退工单应该去职业中心办理退工手续,离职证明只是公司开具给员工个人的。
    效力不同:退工单是证明失业身份的重要资料。
    解除合同的流程分为以下情况:
    1、协议解除的程序
    意思一致的达成一般也要经过要约、承诺两个阶段,当双方协商一致时,合同就被依法解除了。
    2、行使解除权的程序
    (1)通知对方。
    (2)对解除合同存在异议的,可请求法定机构解决。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遵守特别程序的规定。
    3、法院裁定的程序
    在适用情事变更原则解除合同的情况下,当事人应向法院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由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情事变更原则的法律要件来裁决。
    协议解除取决于双方一致的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不需要有解除权的存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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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9:1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