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介入调查是指根据实际情况,先进行调查,再确定是否予以立案的行为。一般情况下,介入调查是存在于纪委立案前。纪委立案后的程序如下:1、调查。立案后,转入纪委调查阶段,案件调查的时限为3个月,必要时可延长1个月。案情重大或复杂的案件,在延长期内仍不能查结的,可报经立案机关批准后延长调查时间;2、移送审理。案件调查终结后,纪委对违规行为作出处罚决定。如还存在违法行为,移交司法部门作进一步调查和处理;3、公诉和判刑。是最后确定贪腐分子罪行的过程,官员贪腐案件的处理过程至此结束。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一条 监察委员会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 (一)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 (三)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