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施工合同终止的情形有
释义
    施工合同终止的条件:
    1、当事人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2、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3、己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4、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一、工程分包与工程转包有何区别
    工程分包和转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在工程分包常识的分包中,承包人与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在转包中,转包人与转承包人不承担连带责任;(二)分包只要不是分包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内容或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等违法分包行为,则在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是为法律所允许的,而转包行为则被法律所禁止。(三)在工程分包中的非法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直接将全部工程转包出去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别人。(四)在工程分包是指已经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或总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的一部分交给第三人(即分包人)完成。也就是说,工程转包与分包的区别在于转包是违法的,在一定条件下分包是合法的,两者的定义也不同。
    二、解除土地承包合同有哪些条件
    解除土地承包合同的条件如下:
    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土地承包合同目的;
    3、在土地承包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土地承包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三、工程合同能转包吗
    《建筑法》中明文规定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转包进行了明确的法律定义,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截肢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可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八条之规定,解除与承包人的合同,并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和赔偿损失。
    第八条承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发包人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应予支持:
    (一)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二)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的;
    (三)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
    (四)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0 19:1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