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赔偿期限到了还没有处理,怎么办? |
释义 | 法律分析:劳动者在工作期间因工作原因发生的意外伤害或患病,都可以认定为工伤。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企业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5天内向劳动者支付工伤医疗费,伤残津贴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但在现实情况中,很多工伤赔偿事宜都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处理,造成了劳动者的损失。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发生的工伤事故负以下责任:(一)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抢救伤员,并立即向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有关义务,帮助办理有关手续;(二)支付因工伤造成的医疗费用;(三)支付因工程造成的丧葬费用和死亡赔偿金;(四)支付因工伤造成的其他经济补偿。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未经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金决定的,负完全赔偿责任。 3.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劳动合同约定未按时支付劳动者工资、福利待遇或补偿金、医疗费等,在因此造成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情形下,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当工伤赔偿期限到了还没有处理时,劳动者可以通过向劳动部门或者法院提起诉讼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获得应有的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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