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形式评审标准 |
释义 | 形式评审标准具体如下: 1、形式评审标准包括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投标函上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单位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要求;联合体投标人已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报价唯一; 2、资格评审标准包括有效地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资质等级、财务状况、业绩、信誉、项目经理、其他要求和联合体投标人等符合要求; 3、响应性评审标准包括投标内容的正确性,报价构成的合理性,并与招标控制价对比分析,还有工期、质量、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权利义务、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技术标准和要求、分包计划等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前款所列项目的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由国务院发展计划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 法律或者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的范围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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