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语言恐吓他人的行为属于什么罪? |
释义 | 语言恐吓威胁不一定构成犯罪,可能违法。如果语言威胁恐吓他人生命安全,其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法,可以给予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根据情况而定:行为人使用言语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寻衅滋事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不符合上述情况的,不构成犯罪,不会判刑,具体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如果语言威胁他人生命安全,可以给予拘留并处罚款的处罚。情节严重的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法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 在遇到有人言语威胁恐吓的时候,选择报警,这种报警行为属于先行备案,对方有威胁言语但没有实际作出违法犯罪事实的,被威胁人可先行向公安机关备案,一旦威胁人真的作出什么违法行为,警方将会优先调查此人,也就是事先给对方打上记号,口头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属于违法,如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则涉嫌寻衅滋事,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包括,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寻衅滋事罪的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第二百九十三条之一有下列情形之一,催收高利放贷等产生的非法债务,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使用暴力、胁迫方法的; (二)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侵入他人住宅的;(三)恐吓、跟踪、骚扰他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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