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丈夫生前的债务应该怎么样处理? |
释义 | 丈夫生前的债务应该按以下规定处理:如果是夫妻共同债务,妻子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如果是丈夫的个人债务,妻子不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债权人只能以丈夫的遗产为限主张。个人债务包括: 1、婚前个人债务; 2、约定婚后财产分别所有的,夫妻各自承担的债务由个人承担; 3、婚后一方经营自己的个人财产或者擅自筹集资金,经营中承担的债务; 4、一方擅自资助与无抚养义务的人的债务; 5、未经另一方同意,一方为他人担保债务; 6、未经另一方同意,为满足个人生活需要,主要是不在日常家庭代理范围内支出的债务; 7、分居期间的债务; 8、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偿还的债务;等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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