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抵押房子可以出租吗? |
释义 | 抵押的房子是能出租的。房屋抵押是将房屋作为担保为债务人的债务抵押给债权人,当债务人到期无法清偿债务时,抵押权人可以就抵押的财产优先受偿。但是,已经抵押的房屋并没有法律禁止租赁,所以,房屋抵押后也是可以出租的。 一、抵压房屋行为属债权债务吗 抵押房屋的行为属于债权债务。 房屋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屋以不转移占有的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债务履行担保的行为。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的房屋拍卖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房屋的抵押并不影响房产的其他的权利的行使,如果是在房屋的抵押期间房屋的所有权人想要将房屋进行出售的,就应当征得抵押权人的允许是不能出售的,并且房产在出售的时候,债权人可以要求抵押的债务人实现债权或者是直接转换抵押物。 二、征收补偿是否需要告知抵押权人 由于担保债权的存在,抵押的房屋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即房屋的处分应该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有优先受偿的特性。一般来说,抵押房屋被征收的,被征收人必须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征收人,由抵押权人与抵押人重新达成协议,否则,抵押权人可以要求以补偿款提前清偿抵押房屋所担保的债权。 房屋进行抵押贷款或者抵押担保是非常普遍的,当已经抵押的房屋被征收时,房屋所用权人应当告知抵押权人房屋已经被划入征收范围的情况,与抵押权人协商房屋抵押事宜。可以与抵押权人协商变更抵押物,也可以提前清偿。如果是替别人进行担保,那么应该督促债务人履行债务,避免抵押权人提起诉讼实现抵押权。 三、担保物权应包括哪些 担保物权应包括以下内容: 1、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折叠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房地产或者动产作为清偿债务的担保,不转移占有产生的担保物权。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的,抵押权人有权优先受偿抵押财产的价款。可以向法院申请出售抵押财产来抵消的债权,如有剩余,应退还抵押人,如有不足,可继续向债务人追索,但是,不能强制执行的财产不能设定抵押权; 2、质权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动产或者某些财产权利移交给债权人作为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原因时, 债权人可以优先受偿动产或者财产权利。其中,动产质权是以财产权利质量为质量。留置权是债权; 3、留置权是指债务人在清偿前保留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对符合下列要求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向租赁当事人开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一)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并且符合法定形式;(二)出租人与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记载的主体一致;(三)不属于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不得出租的房屋。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告知房屋租赁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