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撤销婚姻登记程序是怎样的 |
释义 | 婚姻登记机关撤销婚姻程序是: 1、婚姻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婚姻; 2、婚姻登记处受理撤销申请; 3、对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 4、当事人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 5、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6、符合撤销条件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批准,并印发撤销决定。 一、离婚协议可以写两份吗 关于离婚协议份数的问题,一般是一式三份,男女双方各自留一份,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会留档一份。婚姻登记员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应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分开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并进行笔录,笔录当事人阅后签名。(二)查验本规范第五十五条规定的证件和材料。(三)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的签名必须由声明人在监誓人面前完成并按指纹;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四)夫妻双方应当在离婚协议上现场签名;协议书夫妻双方各一份,婚姻登记处存档一份。当事人因离婚协议书遗失等原因,要求婚姻登记机关复印其离婚协议书的,按照《婚姻登记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查阅婚姻登记档案。离婚登记完成后,当事人要求更换离婚协议书或变更离婚协议内容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二、离婚的程序和手续 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机关签名或按手印。 3、双方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上签署同意协议内容的意愿,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协议书、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符合离婚登记条件的,予以登记。 三、在深圳本地该如何离婚 在深圳本地离婚的需一方是本地人或在深圳居住一年以上,不然不能离婚。协议离婚的程序如下: 1、当事人提交证件和证明材料; 2、婚姻登记员查验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3、婚姻登记员询问当事人的离婚意愿以及对离婚协议内容的意愿; 4、双方自愿离婚且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监誓人面前签名; 5、夫妻双方亲自在离婚协议上签名; 6、婚姻登记员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进行审查,符合离婚条件的,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7、颁发离婚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第四十七条 撤销婚姻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 第四十九条 符合撤销婚姻的,婚姻登记处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查验本规范第四十八条规定的证件和证明材料。 (二)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填写《撤销婚姻申请书》,双方当事人在“声明人”一栏签名并按指纹。 (三)当事人宣读本人的申请书,婚姻登记员作监誓人并在监誓人一栏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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